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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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全市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二十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5  11:27:12 来源:政府公报 浏览次数: 字体:[ ]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全市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

二十条措施的通知

 

〔2022〕—4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巩固全市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二十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关于进一步巩固全市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二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稳经济接续政策措施,确保全市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一)用足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深入研究国家最新政策动向,加强专业培训,积极梳理谋划项目,提高项目申报的数量和质量。充分发挥市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作用,加快解决项目签约投放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快项目用地、规划许可、环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前期手续办理,确保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投放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加大对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的宣传和培训,做好项目谋划,促进盘活存量资产。

(二)多种方式搭建对接桥梁。开展“1+2+6+13”系列“政银企”对接专项行动(“1”是召开一次金融助力稳经济大盘工作部署动员会;“2”是举办商协会银行对接活动和全市政银企对接会;“6”是举办六个重点领域的专项银企对接活动;“13”是组织协调全市13个县市区县域专场银企对接活动),打通企业融资“最后一公里”。发挥衡水智慧金融平台和首贷服务平台智能融资撮合优势,积极宣传推广,引导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注册应用,丰富平台金融业态,强化政务数据归集,联通国家“信易贷”融资平台,拓宽市场主体线上融资新渠道。不断推进金融创新,加强金融监管,强化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三)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担保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全市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担保服务;继续实施小微企业“政银担”贷款补贴政策,财政提供银行贷款贴息及担保费补贴。

二、全力扩大有效投资

(四)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雄商高铁、石衡沧港城际铁路项目,做好资金保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推进国道G339景县段、G240枣强和故城段等项目前期,力争列入交通运输部“十四五”规划,尽早开工建设。支持水利项目建设,实施清凉江武邑县段、滏阳新河左堤衡水段(中湖大道—东湖大道)主要支流治理工程;开工建设故城县城乡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安平县城乡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快速推进献县蓄滞洪区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潴龙河衡水段防洪治理工程、滏阳河市区段(南外环—侯庄枢纽)河道治理工程前期。做好纳入国家大中型灌区名录相关工作,加强水利、编办、财政等部门沟通协作,尽快落实市级滏南灌区规划资金及人员编制,做好成立灌区前期准备。积极指导并推进故城县运河灌区申报,进一步完善申报资料,规范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和效益发挥,改写我市历史上无灌区的现状。

(五)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改革,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全额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实行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对产业项目可实施先租后让,减小企业投资压力。鼓励建设多层厂房,提高建筑容积率和投资强度,最大限度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益。落实差异化环保管控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省重点项目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在环保达标的前提下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予以优先保障。强化用能保障,对能耗强度符合要求的新建项目,不受能耗增量指标限制,实行随时报审。新建石化、化工项目的原料用能不计入项目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力促项目应开尽开,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适时组织重点项目观摩拉练活动,确保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全年完成投资360亿元以上。

三、促进市场消费恢复发展

(六)加快恢复大宗消费。利用省专项补贴资金和市、县配套资金,组织汽车经销企业开展家用新车促销、新能源汽车推广等活动。以多种方式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换绿色、换时尚消费促进活动,引导商家扩大以旧换新家电品种,激发居民消费活力。鼓励各县市区聚焦汽车、家电、成品油、餐饮、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发放消费券。进一步释放住房消费潜力,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适时组织召开一次“线上+线下”房博会。

(七)促进新型消费发展。鼓励每个县市区在现有基础上新建或改造提升1—2条彰显地域特色、业态丰富、商业繁荣的步行街。通过利用大型电商企业线上优势与线下商业资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衡水本地特色产品促销活动。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消费促进活动,开展“双11”“双12”网购节等线上促销活动,挖掘全渠道消费潜力。对重点电商企业一企一策制定帮扶措施,规范和支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

(八)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全面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加大投放力度,及时满足需求。落实好住房公积金等阶段性支持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坚持租购并举,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压实企业自救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的建设交付工作。

四、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

(九)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我市有实力企业和专业机构积极建设和运营海外仓,鼓励保险公司为海外仓企业提供海外市场分析、风险评估及海外企业资信报告等资信服务。做好全市外贸企业应对汇率风险专题培训,引导外贸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提升企业汇率避险意识和能力。

(十)积极参加会展活动。组织重点外贸企业参加线上云展会,实现企业从线下接单到线上推广的转型。加强与全球贸易通集团的深度合作,建立我市“外贸数字化营销平台”,支持外贸企业入驻平台,拓宽外销渠道。支持重点商业中心设立出口转内销专柜,开展外贸产品展销活动。用好跨境电商展会平台,组织适合B2C模式的企业和产品参加中国(深圳)跨境电商展览会。帮助申报APEC商务旅行卡,为出境开展商务活动提供便利和有力支持。

(十一)积极引进外商投资。利用“河北投资促进平台”“衡水招商”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发布产业政策、招商项目。借助东盟博览会、省云招商活动等国内外重要经贸活动平台,组织系列对外招商活动,推进洽谈、签约一批项目。加强对外商投资项目的支持服务,着力协调解决要素保障等方面的困难问题。

五、全力稳住市场主体

(十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时间最短、审批费用最低”的“三最”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市场监管执法服务,发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作用,科学定制惠企政策,深入开展“服务企业行”入企帮扶活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企业包联帮扶,进一步细化实化领导干部包县市区、包项目、包重点企业工作措施。积极搭建政企沟通平台,落实“衡水企业家日”“12345+衡企通”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市长企业家早餐会”,举办“我为优化营商环境献一计”等活动,助力企业加快发展,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十三)加大民营企业扶持力度。大力实施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六大行动,积极推荐企业、企业家参加省优秀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评选。促进规上工业和限上服务业扩容增量,年内新培育规上工业企业80家,增强实体经济发展新动能。依法查处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保障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十四)加大力度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严格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成立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工作专班,设立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做好中小企业投诉受理工作。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型企业账款定期披露、主动执法、劝告指导制度,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机制,由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核查办理投诉线索,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拖欠主体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十五)持续抓好物流保通保畅。优化入冀入衡“落地双检”工作流程,规范查验关、把好双检关、顺畅通行关,实现“人享其行、物畅其流”;抓好在途服务,关心关爱货车司机,统筹抓好严防严控和保通保畅。充分发挥12328交通服务热线作用,对保畅通投诉举报即接即办。推进道路运输从业资格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加快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推广使用。依托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和集配中心等,拓展提升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中转调运功能。

六、着力保障粮食能源安全

(十六)确保能源安全和稳定供应。强化帮扶、做好前期,争取衡丰发电公司扩建2*660兆瓦燃煤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列入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积极与上游气源企业沟通,尽早足额签订合同,保障民生用气。加强煤炭产供销体系建设,保障电厂电煤库存保持在合理水平,优化提升火电支撑能力,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确保重要时段电力供需平衡。

(十七)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抓好秋粮作物田间管理,积极开展“一控双提”(控制病虫害,提高产量,提高品质)技术推广和农机生产服务,强化灾情预警预报和应对防范措施,确保秋粮丰产丰收。持续推进河湖连通,做好2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争取上级更多支持,积极探索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建设新模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开展河北省节水小麦特色种业创新联合攻关项目建设,大力推广抗旱节水小麦品种和浅埋滴灌、喷灌等节水技术,提升农业节水能力。落实好中央第三批种粮补贴政策,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切实做好夏秋粮收购,稳定农民种粮积极性。

(十八)抓好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以打造预制菜领军企业为目标,两年内培育10家左右具备较大影响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申报中央厨房、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成长型农产品加工企业项目等。加大农业招商力度,适时组织召开农产品加工业暨预制菜产业发展大会,发布推介一批重点农产品加工项目,有效开展与国内知名企业的对接洽谈,加快拟签约项目落地开工。打造衡水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一批知名度高、发展潜力大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支持基础较好的县市区率先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夯实项目落地载体,推进农产品加工项目集聚发展。

七、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十九)支持就业创业。持续开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加快事业单位等公共部门招录。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和吸纳就业补贴,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好就业援助“暖心活动”,为援助对象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启动创业帮扶工程、创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面落实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场地租金补贴等政策,扎实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不断提升政策精准度,按规定落实政府投资创业载体30%左右场地向高校毕业生免费开放。高标准建设“零工超市”,延伸就业服务触角,联合社会力量推出“直播带岗”“直播政策”等线上招聘活动,缓解企业“用工难”问题。

(二十)加快民生领域工程建设。继续实施省定20项民生工程,办好衡水市2022年“民生实事”,全面对标进度要求,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如期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结合衡水市实际,聚焦民生领域的重点工作,再谋划一批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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