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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关于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8-18  17:21:48 来源:衡水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 ]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衡疫情防指办〔2022〕22号 


   2022年8月18日0-17时,衡水市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系8月15日自西藏拉萨返衡人员(8月17日5:47到达石家庄)。目前,对所有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进行,现将其轨迹公布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高某,深州人


8月15日12时在拉萨火车站附近宾馆办理退房手续后步行前往拉萨火车站,16时乘坐Z22次列车(13车厢16号上铺)从拉萨前往石家庄北站。


8月17日5时47分到达石家庄北站,出站采集核酸后去卫生间,之后在第一候车厅等候约20分钟,于6时46分乘坐K1808次列车(1车厢54座)返回衡水市。


8月17日8时14分出站后,在衡水火车站采集核酸,后步行到火车站附近饶阳豆腐脑早餐店吃早点。


8月17日9时10分离开早餐店,后到早餐店旁边超市购买矿泉水。


8月17日9时11分离开超市,后到超市对面乘车返回深州市。11时左右到达魏桥镇何兰井村的家中。17日16时50分已对高某进行隔离管控。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一、请在以上时间段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或与该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过重合的人员,立即向居住地乡镇、村委会(社区)报告,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同时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勤洗手、出门戴口罩、用公筷、常通风、少流动、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三、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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