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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衡水市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1  15:17:05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度衡水市政府领导干部

学法计划的通知

 

衡政办字〔202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切实提高我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度衡水市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分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内容包括:

(一)国家、省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当前国家、省、市正在着力推进的有关工作涉及的政策;

(五)会议议题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内容由市司法局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并报市政府审定。

二、材料准备

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资料的准备工作。

(一)市司法局提出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年度计划,报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形成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

(二)各有关部门按照《2022年度衡水市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附件)规定内容和顺序准备相关材料。务于3月10日前将部门责任科室和联系人报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办公楼325房间,电话及传真2376068)。

(三)市政府常务会议每次会前学法内容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直部门根据会前学法计划,确定具体学习篇目;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领导要求临时调整的,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司法局结合实际及时安排进行会前学习。

三、组织实施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内容为部门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讲解。学法内容为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或市政府法律顾问讲解。

(二)主讲人应结合政府工作实际,重点围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出台背景、适用范围、政府(部门)职责、法律责任及需重点注意的问题进行讲解。

(三)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在市政府常务会议正式议题开始前进行,每次讲解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

(四)领导干部集中学法,由市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专题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也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22年度衡水市政府领导干部

      学法计划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1日        

 

附件

2022年度衡水市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序号

学法内容

责任单位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市生态环境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市发展改革委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市财政局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市生态环境局

6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市民政局

7

《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

市水利局

8

《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

《河北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

《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

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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