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单 号:210417163344244003
来电时间:2021-4-17 办结时间:2021-4-22
信息来源: 电话
受理单位:饶阳县
反映内容
南善村民反映:在自己耕地的菜棚里存放物品。4月17日五公镇政府干部告知,接到上级指示要求两天内清理棚内的杂物。要求延迟清理。
反馈结果
经五公镇政府调查,反映人所说的不是菜棚,是存放五金物品的库房棚,是土地部门认定的在耕地上违法建设的大棚。土地部门已经责令限期拆除,要尽快清理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