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单 号:201124112813952865 |
办结时间:2020-11-27 信息来源:电话 |
受理单位: 衡水水务公司 |
反映内容 |
大庆路凤凰城三期业主反映:小区水费由水务公司收取。2020年11月24日前往水务公司缴纳水费,单据中显示5.41元/吨,且加收取0.4元的水资源税,没有出具税票,只是一个收据。要求相关部门针对水费价格,收取的水资源税和没有出具税票,给予合理解释。 |
反馈结果 |
目前衡水市现行水价由衡水市发改委物价科制定,定价文件中居民水价包含0.4元的水资源税。用户开具正式发票,可以于每月1日至24日携带收费收据,到大庆路营业厅换取正式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