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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水资源税及税票问题

发布日期:2020-12-04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工 单 号:201124112813952865

办结时间:2020-11-27  信息来源:电话

受理单位: 衡水水务公司

反映内容

大庆路凤凰城三期业主反映:小区水费由水务公司收取。20201124日前往水务公司缴纳水费,单据中显示5.41/吨,且加收取0.4元的水资源税,没有出具税票,只是一个收据。要求相关部门针对水费价格,收取的水资源税和没有出具税票,给予合理解释。

反馈结果

目前衡水市现行水价由衡水市发改委物价科制定,定价文件中居民水价包含0.4元的水资源税。用户开具正式发票,可以于每月1日至24日携带收费收据,到大庆路营业厅换取正式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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