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单 号:191009102101868559 |
办结时间:2019-10-12信息来源:电话 |
受理单位:饶阳县 |
反映内容 |
饶阳县王同岳镇王同岳村民反映:县里在村西282省道两侧门店前安装设置了水泥桩,影响自家出行及经营。此事曾找过村支书,但未解决。希望给自己预留进出道路。 |
反馈结果 |
王同岳镇区282省道两边都已经纳入县城城市化管理的范围,所有的路两边都要安装水泥桩,以防车辆开上去损坏便道。去年路两边的台阶上铺好的路砖被车辆压坏,镇政府为此又花费了20多万元都重新换了一遍。现在镇区道路两边的台阶上面,都在安装这种水泥桩,不仅仅是只给反映人一家店前安装。 |